第二屆石峁文學獎參評作品征集公告
石峁文學獎,是以陜西神木華夏第一城“石峁”遺址命名的文學獎項,旨在深入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,積極回應時代關切,獎勵那些描繪新時代、新征程恢弘氣象的作品,引領廣大作家深入生活、扎根人民,書寫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詩。通過深入挖掘優(yōu)秀傳統(tǒng)文化資源,展現(xiàn)石峁遺址的歷史意蘊和文化內涵,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傳承,推動石峁申遺進程,聚力賦能神木地方文化建設。
一、主辦單位
《小說選刊》雜志社
中共神木市委、神木市人民政府
二、獎項設置
第二屆石峁文學獎設置如下獎項:
(一)長篇小說獎2名,獎金各10萬元;提名獎1名,獎金1萬元。
(二)中篇小說獎2名,獎金各5萬元;提名獎1名,獎金1萬元。
(三)短篇小說獎2名,獎金各5萬元;提名獎1名,獎金1萬元。
(四)散文獎2名,獎金各5萬元;提名獎1名,獎金1萬元。
(五)詩歌獎2名,獎金各5萬元;提名獎1名,獎金1萬元。
三、評選標準
石峁文學獎評獎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相統(tǒng)一的原則。獲獎作品應彰顯“為人民服務、為社會主義服務”的方向與“百花齊放、百家爭鳴”的方針,有利于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反映新時代現(xiàn)實生活,展現(xiàn)優(yōu)秀文學的典范價值。注重作品的藝術品質,倡導題材、主題、風格的多樣化,鼓勵藝術探索與創(chuàng)新,支持富于民族特色與展現(xiàn)地域文化的創(chuàng)作實踐,推出在藝術上取得顯著成就,并能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精神文化新期待的優(yōu)秀作品。
四、征集范圍
1.第二屆石峁文學獎評選年限為2023年1月1日-2025年12月31日。
2.評選體裁和門類包括:長篇小說、中篇小說、短篇小說,散文、詩歌。
3.參評作品須于評選年限內首次公開發(fā)表和出版,發(fā)表和出版方為中國大陸地區(qū)經國家批準的報紙、期刊、出版社。單篇作品以首次發(fā)表的時間為準,書籍以版權頁標明的第一次出版時間為準。
4.中篇小說、短篇小說,以單篇參評;長篇小說、散文、詩歌以成書參評。多卷本作品應以全書參評。不接受多人合集、個人多體裁合集參評。
5.用少數(shù)民族文字創(chuàng)作的作品應以其漢語譯本參評。
五、征集辦法
1.由中國作協(xié)團體會員單位,有關報刊社、出版社推薦。中國作協(xié)團體會員單位推薦本地區(qū)本系統(tǒng)作家的作品;報刊社、出版社推薦由本社首次發(fā)表和出版的作品,不得推薦轉載、選載、重版作品。
2.各單位推薦的作品,每個獎項不超過五篇(部)。
3.有關推薦須經作者明示同意并獲得相關授權。
4.符合參評條件的作者可向上述單位提出推薦參評要求。不接受個人申報。
六、征集程序
1.各推薦單位下載并按要求填寫《第二屆石峁文學獎參評作品推薦名單》《第二屆石峁文學獎參評作品推薦表》(見附件),并加蓋公章。推薦名單和推薦表須同時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。
2.參評作品需提供原創(chuàng)承諾書(見附件),并由參評人員親筆簽名。
3.以單篇參評的作品,須提供作品原報(刊)1份及復印件12份;以成書參評的作品,須提供樣書12冊。以上參評作品均須同時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電子文本。寄送作品不再退回。
4.推薦名單、推薦表、原創(chuàng)承諾書和作品樣刊、樣報、樣書及復印件等以快遞方式寄至第二屆石峁文學獎評獎辦公室。請在快件外部標明參評作品的類別,如“中篇小說”“短篇小說”等。勿用包裹方式郵寄。請勿使用到付。
電子版推薦名單、推薦表和作品電子文本發(fā)送至郵箱:
shimaowxj@163.com。
5.參評作品推薦截止時間為:2026年3月20日,以快遞寄出時間為準。
6.第二屆石峁文學獎作品評獎辦公室聯(lián)系方式:
地址:北京朝陽區(qū)農展館南里10號中國作家出版集團大樓《小說選刊》雜志社
郵編:100125
咨詢電話:010-64293037
13552018419
電子郵箱:shimaowxj@163.com
聯(lián)系人:戎老師 13910606289(僅限接收快遞)
七、其他事項
本屆文學獎相關事項最終解釋權歸屬石峁文學獎組委會。
第二屆石峁文學獎評獎辦公室
2026年2月13日
附件3:第二屆石峁文學獎原創(chuàng)承諾書.docx


